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油茶产业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县行政区域内恭城油茶产业发展、文化传承和保护管理等相关活动。本条例所称恭城油茶,是指始创并根植于恭城,以茶叶、生姜等为主要原料,通过特定规程和工艺制作,经历史传承和发展形成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饮食产品。地方法规 ·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