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油茶产业发展条例/第二章 产业扶持与融合发展第十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扶持政策,推动茶叶、生姜等恭城油茶原材料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按照相关标准种植并达到一定规模,经农业农村部门审核认定为恭城油茶原材料种植基地的,给予技术、资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扶持。地方法规 ·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