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终身学习促进条例/第二章 政府主导第二十二条有效本市探索建立终身学习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推进不同类型终身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促进个性化学习和学习成果多元化运用。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