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规范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发展,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企业应当依法规范经营,随车配备安全头盔,定期检测、维护,保障其安全使用,不得向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提供服务。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