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力资源市场促进条例/第二章 人力资源市场培育第十五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培育引进,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将其纳入相关人才计划和人才引进项目,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库。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培养,依托行业协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建立人力资源服务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研修培训、学术交流,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