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加强建筑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建筑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