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第七章 保障和监督第八十一条有效司法行政部门、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健全调解经费保障机制,完善调解员以案定补的动态激励制度。鼓励调解组织和调解行业协会为调解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加强对调解员的人身保护。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第八十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