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等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公众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