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居家养老服务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地方留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应当按照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五的比例用于发展养老服务,并主要用于居家养老事业。

地方法规 ·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