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建议项目

第十条

有效

自治州内各级国家机关、政党、团体、组织以及公民均可以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