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三十四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废止其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依照本章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15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