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五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三十五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可以邀请本市选举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可以安排公民旁听。地方法规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15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