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制定地方性法规活动,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江苏省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15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