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第五章 服务保障第四十七条有效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听取新能源企业的反映和诉求,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依法帮助其解决。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