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本条例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由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地方法规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