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条例第十三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大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的投入,将所需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文艺团体等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应当做好民族文化展示展演、传习交流、教育培训等工作。地方法规 ·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24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