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园林绿化应当优先选择耐旱品种,优先使用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逐步减少使用自来水、地下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严禁保留绿化自备地下水井。园林绿化用水应当采用微灌、滴灌、喷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不具备节水灌溉条件的,应当采取其他节水措施。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