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