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化橘红保护发展条例/第三章 产业发展第二十八条有效市、化州市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和推动化橘红产业园区建设,积极推动化橘红生产基地、批发零售交易市场、电子商务和信息平台建设,完善检验检测、仓储、快递物流等配套设施建设,推动化橘红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