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化橘红保护发展条例/第三章 产业发展第二十六条有效市、化州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化橘红仓储物流的管理和指导工作。鼓励化橘红生产经营者与仓储物流企业合作,提供产地加工包装、质量检测、储存养护与运输配送等一体化物流服务。鼓励化橘红生产经营者设立化橘红标准化仓储,依法探索开展化橘红期货与大宗商品贸易。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