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化橘红保护发展条例/第三章 产业发展第二十一条有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化橘红生产经营者,可以向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