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化橘红保护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化橘红的道地性保护、产业发展、文化传承与传播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本条例所称化橘红,是指以化州柚未成熟或者近成熟的果实为原料,采用特定工艺加工而成的干燥胎果或者果皮。本条例所称化州柚,是指在国家公告的化橘红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种植的一种芸香科常绿乔木,拉丁文为Citrus grandis‘Tomentosa’。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