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文化旅游促进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促进第二十二条有效市、饶平县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滨海旅游发展空间和海上旅游线路,推进滨海岸线和景观带建设,深度开发海上观光、沿海历史文化展示、特色美食体验、海洋科普研学、渔家体验等滨海文化旅游产品,完善风吹岭古道、大城所城、汛洲岛等滨海文化景区的旅游配套设施,开发高品位滨海休闲旅游度假区,打造滨海文化度假旅游地。地方法规 ·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