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六章 其他规定第六十二条有效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法工委可以组织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或者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