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章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废止和解释第五十一条有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废止程序,适用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文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文本;被废止的,应当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