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第四章 激励与保障第三十九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