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落实吸引高校毕业生到本市就业创业的激励政策和保障措施,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培育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平台,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