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人才引进与培养、评价与使用、激励与保障等工作。本条例所称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者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