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业主和业主组织/第一节 业主和业主大会第十七条已修改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按照房产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按照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照一人计算,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使用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照一人计算。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3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