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章 防御规划与设施建设第十二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需要,建设应急移动气象设施。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