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第十五条已修改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依法依规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融资支持,帮助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