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和修改《吉林市绿化管理条例》等12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第三条

未标注

第二款修改为:“发展和改革、财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管执法、国土资源、工商行政管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公安等相关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校园校舍管理工作。”

修改、废止的决定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

回到全文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章库、生态环境部规章库、教育部规章库、文化和旅游部部门规章、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规章库、应急管理部规章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章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在法律和行政法规之下,也单独成库。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