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和修改《吉林市绿化管理条例》等12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十二条未标注改为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修改为:“新设立的学校周围不得设立传染病医院,与易燃易爆场所、与污染源的距离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学校周边200米以内不得设置歌舞厅、台球厅、电子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不得设立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删除第二十六条。修改、废止的决定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