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章 网络保护第七十条有效学校应当合理使用网络开展教学活动。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应当统一管理。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沉迷网络的,应当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共同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帮助其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6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