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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章 社会保护

第四十八条

有效

国家鼓励创作、出版、制作和传播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舞台艺术作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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