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章 社会保护第四十八条有效国家鼓励创作、出版、制作和传播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舞台艺术作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6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