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法规定,截留或者挪用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6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