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国家鼓励和支持以大宗农产品和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为重点的农业示范区建设,发挥示范区对农业技术推广的引领作用,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