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第五章 征收管理第四十六条有效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海关可以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三年内追征税款,并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