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了加强农田地膜管理,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推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