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工业企业应当建立节约用水管理制度,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增加循环用水次数。

鼓励钢铁、印染、造纸、石油、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进行废水深度处理回用,降低用水消耗,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