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全域治水条例/第四章 水资源配置第四十六条有效高水高排工程管理者应当按照水利工程管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高水高排工程的泵站、主隧洞、排洪支洞、补水支洞、截洪坝、控制闸等设施的监测、检查、巡查、维修和养护,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保障工程安全运行。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