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建立健全首台(套)技术装备检验检测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完善首台(套)技术装备相关标准、计量、检验检测制度,执行国家认证制度,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质量检验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建设,强化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提升检验检测能力。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