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第三十九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便利畅通的渠道,受理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的投诉和举报。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