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中小微企业参加各类国内、国际展会;对中小微企业参加符合本省分类补助标准展会的,可以按照规定对参展费用给予一定支持。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