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