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第二十八条已废止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巡警队伍和巡警巡察工作的管理,建立上岗培训制度、警区责任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监督考核制度,提高巡警素质和执法水平。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