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已废止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巡警队伍和巡警巡察工作的管理,建立上岗培训制度、警区责任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监督考核制度,提高巡警素质和执法水平。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