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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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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和牟取暴利条例

第十六条

已废止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情节特别严重、屡查屡犯的,除按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处罚外,价格管理部门可责令停业整顿。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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