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六章 矿山事故处理第三十七条有效矿山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必须进行调查处理。事故调查组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监察部门、人民检察院和工会组织共同参加。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