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第一节 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第二十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煤炭质量管理,鼓励燃用优质煤炭,禁止进口、销售和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煤炭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加强煤炭洗选设施建设与改造,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推进煤炭清洁利用。煤炭燃用单位应当采用先进洁净煤燃烧技术,提高煤炭利用效率,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