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